Hi~各位热爱买买买的客官们~~~
皇后留意到
网上时不时有关于境外购回的物品被收税的讨论
大家都分享了自己的经历
也有小伙伴给出各种建议
皇后决定尽可能的整理一些常见疑惑
并结合目前最新的规定给予解答
希望可以帮助大家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大家请注意
以下均为新加坡法律规定
海关可以按照以下规定收取GST
但并不表示海关一定会charge你的GST…
友情提醒
只要不是过境时车上装了太多新购买的物品
或者旅行箱装满新购买的物品(或价值极高的物品)
一般是不会中枪的……
根据税务局的解释,不管进口商是否注册GST,一般的进口商品都得交GST,除非是特别豁免项。
换句话说就是,所有被带进新加坡的商品都得交7%的GST,除了特别豁免项。因此消费税GST指的是只要在本地使用商品或服务就得交的税。
带商品进新加坡的方式与收GST无关。不管是通过快递海运、空运,还是通过亲朋好友或本人自己带商品进入新加坡,都属于进口,都适用GST相关的规定。
Screenshot from press release by IRAS and Singapore Custom
GST免税额度是提供给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外国旅客的一项税收优惠,即带入境的商品价值在规定的金额之内可以免收GST。
从2019年2月19日开始,从境外购买并带入新加坡的物品、纪念品、礼品和食品的GST免税限额有所调低。出境48小时以内的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外国旅客,消费税免税额度从之前的150新元减至100新元;离境超过48小时者,消费税免税限额则从之前的600新元减至500新元。
烈酒和烟草不属于免税物品,并且免税物品仅限个人使用,不允许用作商业目的。
比如,小明(公民/PR)带朋友(旅游签)去马来西亚新山购物,他们买了300新元的商品,并在48小时之内回到新加坡,那么根据规定,小明和朋友需要向新加坡海关申报,并为超过免税额度的100新元商品支付GST(总价值300减去每人100的免税额度)。
如果小明和朋友出境玩耍一周才回新加坡,共买了800新元的商品,那么他们并不需要支付GST,因为没有超过总共1000新元的免税额度(每人500新)。
很抱歉不可以。机组人员,工作准证EP/SP、就业准证WP、学生证、直系亲属证DP或长期探访证LTVP持有者都没有GST免税额度。也就是说拿以上准证的小伙伴们从境外带新购买的商品回新加坡都得如实申报,并缴交GST。
新购买的商品价值只要超过GST免税额度,在入境时都得申报并缴交GST,就算标签和包装都拆了还是当作新商品处理。(*当然你可以argue你的东西不是新的,这个判决权在新加坡海关)
如果购物的收据没有保存,那么新商品的价值将按等同商品或相似商品的价值来估算GST。
还是依据各自的免税额度来判断,只要超过了GST免税额度,机场买的东西入境时也是要缴交GST的。
不管商品是在哪里购买,也不论在当地是否已含税,只要是新商品带入新加坡使用,超过免税额度就得交GST。
目前的规定是网购的商品通过海运或空运进入新加坡的,价值低于400新元的免收GST,超过400新元的部分要补交GST。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免税额度是给所有人哦,没有身份的限制。
入境人员需要在关口检查处的新加坡海关税收办公室(Singapore Customs Tax Payment office)申报并支付相关GST。或者可以提前通过Customs@SG手机app进行申报,申报成功会收到一份电子收据以证明已交税。
在入境时被抽查的人员,如果携带了未申报的超额商品,将被移送新加坡海关。偷逃税是一项触犯法律(the Customs Act and the GST Act)的行为。除了需补交遗漏的税收,犯罪者还将被处罚逃税金额最高20倍的罚款,并且或者被判入狱最高2年。